圖 / TECO
東元電機今(21)日與工會舉行團體協約簽約儀式,在新北市勞工局長陳瑞嘉共同出席見證下,由東元董事長邱純枝、工會理事長宋承軒代表雙方簽字。這份團協將適用於全體工會會員,並新增多項優於現行勞動法令之約定,包括「產檢假提高至10日」、「有薪事、病假」、「有薪天災假」等,展現了東元電機照顧員工的踏實精神。
其實東元電機早在民國82年,勞資雙方即簽訂團體協約,並自106年向新北市勞工局申請專家入廠輔導後,經持續滾動協商,終於在今天雙方完成簽署進化版團體協約。董事長邱純枝感謝工會完成艱鉅工作,並表示東元尊重工會傾聽勞工聲音,持續推動照顧勞工政策,包括提高產檢假至十日、三日有薪事病假等優於勞基法的協約內容,都是希望能為員工福利做最大努力。理事長宋承軒則回應,本次修訂團體協約歷時4年2任理事長、13次討論會議,感謝公司釋出善意,才能完成這項任務。
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,團體協商可採漸進式,不用一次到位,雙方可先就有共識條文先行簽約再持續精進,期許勞資雙方互信互利基礎下,未來能透過團體協約為員工創造最大福祉。他也特別肯定東元此次修定「產檢假提高至10日」政策,並於協約新增「3日有薪事、病假」、「有薪天災假」等照護員工的內容,顯示公司不但持續打造幸福企業,創造勞資關係和諧的工作環境,也共創勞資雙贏。